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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 每日更新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号等3宗物业出租 🏷 实为办公厂房商铺等 (mark_1783616871798)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有资产 发布: 2026-07-21 采集: 2026-07-21 1

命中关键词

停车 停车场 车场

📋 项目信息

面积(平方米
交易底价(元
挂牌价(元
出租用途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地,取得方式:出让,取得时间:2021年1月25日,产权单位和实际管理单位均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出租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为毛坯交付,无抵押、无涉诉、无出租。

📄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号等3宗物业出租
项目业主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售、出租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区惠州市 分类:国有资产
项目编号441301-2026-142
交易流程3B41
项目类别C02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441301-2026-142
项目名称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号等3宗物业出租
标的编号GJB2026-1950;GJB2026-1952;GJB2026-1953
标的名称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出租;惠兴路智慧停车场5层01-01出租;惠兴路智慧停车场5层01-02出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统一交易标识码C01-124413006905190362-20260721-053783-0

【公告内容】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 3层01-01号等3宗物业出租挂牌 公告

一、

受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挂牌出租惠兴路智慧停车场 3层01-01号等3宗物业 : 序号 物业名称 出租面积 (㎡) 租金底价 (元 /月) 竞价保证金(元) 1 惠兴路智慧 停车场 3层01-01 590 9,381 28,143 2 惠兴路智慧 停车场 5层01-01

476. 8

7,200 21,600 3 惠兴路智慧 停车场 5层01-02 386 5,829 17,487 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

2025〕13号), 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 。报名 与缴纳保证金

起止时间202 6 年 7 月 21 日 8:30至2026年 8 月 4 日 9:00。自由报价时间:202 6 年 7 月 21 日 8:30至2026年 8 月 4

4 日

1000。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结束即转入限时竞价,竞价人须在自由报价期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建议竞价人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系统准备,限时报价期为5分钟。

三、项目交易条件要求和说明

1、 竞价人资格: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

企业法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 或具备合法资格的 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惠兴路2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25)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35771号、003577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43.03㎡,证载用途: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地,取得方式:出让,取得时间:2021年1月25日,产权单位和实际管理单位均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出租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为毛坯交付,无抵押、无涉诉、无出租。

3、 为确保停车场整体经营正常,承租方需与惠州交投惠泊车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物业管理费前二年为2.58元/平方米(含免租期),后续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核算。 4 、 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 3日 (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 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候选人 逾期 拒绝办理成交手续 或 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5 、其它事项请查看该项目的 交易条件说明 ,意向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 标的现状的确认 以及 认可 该项目的交易条件说明,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 、如需查看标的物以及了解详情请致电 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 先生 , 咨询电话 :19270190799 (正常工作日接听)。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

(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

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