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停车场商机情报站

停车场招标 · 车位招租 · 场地投资
2026-09-01 每日更新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42个停车位 🏷 投入产出一般 (normal)
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车场车位 发布: 2026-09-01 采集: 2026-09-01 1

💡 专业点评

3.出租标的位于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出租标的为地下停车场的其中一部分,场内有其他产权人停车位。停车场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地下1层出入口有物业管理单位安装的道闸。4.出租标的安装有2层机械停车设备,安装投入使用时间较久,目前有84个机械车位可用于停放小汽车,设备运行正常,由于机械车位固有条件,无法安装充电桩,且中大型车难以停入。具体设备安装、运行情况以现状为准,承租方需自行勘察判断。5.出租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月/个机械车位,承租方需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
单车位租金高,还有额外管理费负担。

命中关键词

停车 车位 停放 车场 充电桩 充电 道闸

📋 项目信息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42个停车位
挂牌价46200.0
挂牌开始日期2026-09-01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4 17:00:00

📄 详情内容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42个停车位

挂牌价格46200.0
公告开始时间2026-09-01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26-09-14 17:00:00
发布方广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面积551.83 平方米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517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

标的名称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42个停车位 标的类别 房产 (停车位) 出租用途 车场车位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46,20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为46200元/月/总面积,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标的面积(总面积)

551. 83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本次整体出租车位面积合计551.83平方米,单个车位面积为11.99平方米至14.08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 详见附件

551. 83

详见附件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9-30)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517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

标的名称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42个停车位 标的类别 房产 (停车位) 出租用途 车场车位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46,20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为46200元/月/总面积,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标的面积(总面积)

551. 83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本次整体出租车位面积合计551.83平方米,单个车位面积为11.99平方米至14.08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 详见附件

551. 83

详见附件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9-30)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13226450583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评审规则

1. 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 评审地点:

3. 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 评委会评委人数:

5. 评审规则说明:

6. 成交推荐名额: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事后行权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