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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二村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村三经济社7号地块(土名:三洞桥南来好一亩(高地))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 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二村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6年09月01日 10时30分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二村三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村三经济社7号地块(土名:三洞桥南来好一亩(高地))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
2. 交易类别:出租
3.
4.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8-01至2046-07-31
5. 免租期:无
6.
7.
8. (1)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总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意向人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10.
11. 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2.
13. 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2时00分
14.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2时00分
15. 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6. 竞投开始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0时30分
17. 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1时00分(不包括延时)
18. 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9. 每次最低加价幅度:200.00元/宗/年
20. 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2,000.00元/宗/年
21. 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2. 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3.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4. 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 赁期内,如因政府征用、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征收租赁物及其所在土地,本合同终止,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按照征用、征收单位规定的时间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双方确认,补偿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政府对租赁物和土地等其他补偿金归出租方所有,专属于承租方的补偿金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另行向乙方作补偿。出租方已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方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多退少补,并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3. 除签订租赁合同外,承租方还必须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消防环保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4. 承租方必须在规定的面积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不得侵占公共用地,损害公共设施,不得造成环境污染,不得干扰周边居民和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5. 出租方收取的租金及其他一切款项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会依法开具发票,因出租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因租赁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如果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上述税费等必须以出租方名义缴纳的,则在每一次应纳税期间内,由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向税务部门办理缴税义务,或者自出租方向税务部门缴税完毕并通知承租方之日起10日内,承租方将纳税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6. 承租方在租赁物进行经营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及手续。办理有关证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 出租20年,具体租赁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8. 承租方除每年向出租方缴交租金外,每年还需向大同经济联合社缴交公共设施租金,标准为每年租金总额的20%,且缴交时间、缴交方式,追收标准、违约责任与租金一致。
9. 该租赁物仅限行人、两轮车通行,其余车辆禁止通行。
26. 镇级部门联审意见:无
(二)资产信息
1. 资产名称:二村三经济社7号地块(土名:三洞桥南来好一亩(高地))
2. 资产编号:794621334Z0079
3. 资产类型:其他土地资产
4. 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6. 资产建筑面积:无
7. 资产占地面积:1.0000亩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