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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2个车位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AA2026RD1032398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
标的名称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共2个车位 标的类别 房产 - 出租用途 车场车位 ()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面议 价格说明 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 标的面积(总面积)
27. 16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2个车位,每个车位13.58㎡。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不超过6年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平方米)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 16
车库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1.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
2. 意向承租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 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4. 出租标的位于越秀区中山四路芳草街26号之一地下1层,出租标的为地下停车场的其中一部分,场内有其他产权人停车位。停车场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出入口设置有道闸。 5. 出租标的安装有2层机械停车设备,安装投入使用时间较久,设备运行正常,由于机械车位固有条件,无法安装充电桩,且中大型车难以停入。具体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实际可停放车辆数量以现状为准,承租方需自行勘察判断。 6. 出租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月/个机械车位,承租方需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
7. 设备运行所用水电费等费用需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 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车位保险、维保、维修、现场人员配备等一切经营管理内容,确保车位的经营符合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9.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租期最后一年的2个月租金及2个月物业费之和的金额作为租赁保证金。
10. 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借转出租标的。
11. 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改动其整体框架结构。
12. 承租方需配置因经营所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承担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13. 标的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租赁合同的签订以交易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招租前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合理确定报价,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14. 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交易保证金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否 报名登记方式 需线下报名。
序号 资格条件 意向方承诺 1. 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 意向方向提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方式13226450583
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1、 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