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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 每日更新
炭步镇步云村炭步社观绿西路及花都大道西仓库、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西简易房、 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空地交易公告 🏷 实为办公厂房商铺等 (mark_1783616871798) 已过期
广州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平台 招标公告 发布: 2026-07-23 采集: 2026-08-05 2

命中关键词

空地 停放 车辆

📋 项目信息

面积1、约5016.36平方米(单元号:1)
交易底价700000.00元/宗·年
交易保证金1650000.00元
报名时间2026-07-24上午9:00时 至 2026-08-03下午17:00时,通过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租赁期限0.00年

📄 详情内容

炭步镇步云村炭步社观绿西路及花都大道西仓库、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西简易房、 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空地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61330
温馨提示

1.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

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 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受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步云炭步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6-08-04 日 9:30 时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对花都区 炭步镇步云村炭步社观绿西路及花都大道西仓库、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西简易房、 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空地 资产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炭步镇步云村炭步社观绿西路及花都大道西仓库(单元号:1);

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西简易房(单元号:2); 炭步镇步云炭步社花都大道空地(单元号:3);

(二)资产类型:1、仓库(单元号:1);

临建物业(单元号2); 其他用地(单元号:3);

(三)占地面积:1、约5016.36平方米(单元号:1);

约963.32平方米(单元号2); 约5749.83平方米(单元号:3); 建筑面积:1、约5016.36平方米(单元号:1); 约1014.68平方米(单元号:2); 无(单元号:3);
(四)经营用途仅限于仓储(空地仅限于临时装卸货物和临时停放车辆),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炭步镇花都大道;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步云(炭步)LX20260008;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61330)

(一)合同年限20.00年(预计从2026-08-18到2046-08-17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700000.00元/宗·年                                 ;

(四)收益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6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10000.00元/宗·年。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1650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700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一、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场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属甲方所有。该土地上原有建筑物及设施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期间由乙方投入用于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按照征收时承租年限来划分补偿标准,在租赁期为1年时,偿款分配比例为:甲方占20%,乙方占80%;在租赁期为2年时,偿款分配比例为:甲方占25%,乙方占75%;在租赁期为3年时,偿款分配比例为:甲方占30%,乙方占70 %;以此类推。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作任何补偿;租赁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二、1.该资产属历史建筑,没有办理产权证、没有报批报建手续。

2.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晓甲方该资产没有办理相关产权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等) ,乙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乙方不得以无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日后如因甲方该资产不符合租赁条件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实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