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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江门市JCZ2026-27(蓬江10)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租挂牌编号为JCZ2026-27(蓬江10)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特别约定
(一)基本情况
江门市JCZ2026-27(蓬江10)号政府储备土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人人乐侧地段;出租地块面积:1100平方米(含范围内地上建筑物,详见《出租地块示意图》);其中出租用途:临时餐饮。特别提示:1.地块范围现有临时搭建物无证,如使用可能需要竞得人自行进行修缮。使用期间承租人自行对临时搭建物的安全负责;2.该地块已存在统一管理物业服务,经营活动需纳入统一的物业管理,并额另外支付物业费用(标准3元/㎡)。地块状况:土地已平整、道路通达,未通水电。出租期限:两年(含30日整理期)。
(二)土地的使用(特别约定)
1. 出租地块范围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新增通讯发射设施及广告牌等。
2. 承租人需确保出租地块使用安全,不得污染土壤。如使用过程中造成土壤污染的,由承租人负责土壤污染检测、修复,并承担赔付责任。 3. 承租人需对出租范围自行进行必要的围挡,围挡应符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同时须做好扬尘治理、美化、绿化、排水等环境保护措施。 4. 承租人使用出租范围内现有临时搭建物,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修缮、装修,但不得改变主体结构或实施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改造。租赁期间临时搭建物的安全由使用人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5. 承租人需做好车辆出入安全措施,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在进行物资、货物装卸时做好隔离措施,防止行人进入操作区域造成安全问题。
6. 自签订《政府储备土地出租合同》之日起,给予承租人30天整理期,出租地块场地修缮、整理工作。
7. 上述事项所发生费用及产生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8. 承租人可按照《政府储备土地出租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对租赁土地进行临时利用和经营,如不按用途使用的,出租人有权收回另行处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9. 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地块受到周边居民投诉,经协调无果的,出租人有权无偿收回出租地块。
10. 特别约定事项与合同中相关条款有冲突的,以特别约定事项中的约定为准。
二、网上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租保证金
本次 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 出租 设有挂牌底价 , 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挂牌出租 月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 5500 元 ,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 66000 元 , 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275 元/次 。
三、竞租规则
本次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本次政府储备土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招租。
五、时间安排(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一)公告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竞租申请时间: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31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3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9月1日11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9月1日11时起。
六、成交确认
本次政府储备土地网上挂牌出租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交易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有关资料原件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七、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政府储备土地出租合同》及其附件。如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