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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每日更新
先整体后分拆之出租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2号首层、12号之一(含楼顶天面)、12号第二至四层及停车场、自编12号之二首层部分、2-6层及停车场物业 🏷 实为单个或几个车位招租/拍卖 (mark_1783960890769) 已过期
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详见公告 发布: 2026-07-21 采集: 2026-07-21 1

命中关键词

停车 停车场 车场

📋 项目信息

交易底价250.0
挂牌价250.0
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相当于首年的三个月成交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的50%作为安全保证金。
报名截止日期2026-08-03 17:00:00
挂牌开始日期2026-07-21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8-03 17:00:00

📄 详情内容

先整体后分拆之出租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2号首层、12号之一(含楼顶天面)、12号第二至四层及停车场、自编12号之二首层部分、2-6层及停车场物业

挂牌价格250.0
公告开始时间2026-07-21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26-08-03 17:00:00
发布方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面积:50.0 平方米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张小姐 13926150606 何先生 19866175057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 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 评审地点:

3. 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 评委会评委人数:

5. 评审规则说明: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交易服务费标准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缴纳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2.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3. 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挂牌及分拆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 (1)整体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分拆之整体出租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2号首层、12号之一(含楼顶天面)、12号第二至四层及停车场、自编12号之二首层部分、2-6层及停车场物业”; (2)分拆挂牌项目为 “先整体后分拆之分拆出租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2号之一自编之201单元;12号第二至第四层自编之203单元;12号第二至第四层自编之204单元;12号第二至第四层自编之205单元;12号之一自编之301单元”;12号第二至第四层自编之302单元;12号之一自编之401单元;12号之一自编之604单元;12号之一楼顶物业。

(3)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 (4)在整体承租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广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出租方和产权人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中央空调、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使用,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出租方和产权方不保证承租方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2. 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方)与广州巴士集团有限从化分公司(权属方)签订了《自营协议》,明确该物业由权属方全权授权给出租方进行经营管理,租赁合同由出租方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与承租方签订。 3. 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方给予现状情况介绍。意向方须于完成意向登记到出租标的现场了解物业现状,意向方完成意向登记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