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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每日更新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49-49诚德大厦住宅小区地下室M0-J的(1)-(6)轴01车位 🏷 实为单个或几个车位招租/拍卖 (mark_1783960890769)
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车场车位 发布: 2026-10-19 采集: 2026-10-1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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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停车 停放 车场

📋 项目信息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49-49诚德大厦住宅小区地下室M0-J的(1)-(6)轴01车位
挂牌价5040.0
挂牌开始日期2026-10-19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10-30 17:00:00

📄 详情内容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49-49诚德大厦住宅小区地下室M0-J的(1)-(6)轴01车位

挂牌价格5040.0
公告开始时间2026-10-19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26-10-30 17:00:00
发布方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面积696.61 平方米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AA2026RD1041906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49-49诚德大厦住宅小区地下室M0-J的(1)-(6)轴01车位 标的类别 房产 - 出租用途 车场车位 ()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5,04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1、 月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

2、 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末年月租金的3倍。

标的面积(总面积)

696. 61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根据相关移交文件,本次出租标的建筑面积为696.61平方米,共规划机动车位14个,若最终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与本次出租面积存在差异,导致租赁价格发生变化的,租金将据实调整。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本次出租标的无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平方米)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displaynone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1、 本出租标的未办理地块不动产权,出租方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已获合法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 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产权手续未完善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照的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拒付租金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要求退租,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1.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 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

4. 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5. 本次出租不接受中介代为报名。

6. 意向方为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人的指模并签名,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出租方(广州机场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已获标的物业合法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物业按交付时的现状(含质量、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及设备设施等)及指定用途出租,不包含场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 本次出租用途限定为。

承租方若用于经营用途,须依法取得营业性机动车停放场所经营证照,严格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政策文件合规经营,并履行经营备案、收费标准公示等法定义务。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物业用途或整体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承租方须按属地政策规范运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引发信访维稳等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 承租方如对物业现状或相关设施进行变更、改造,须事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 承租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标的物业末年月租金的3倍。

6. 承租方需自行与物业管理方接洽并各自签订协议,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若公共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需开展维修,承租方应及时制定维修方案,并按合同依法履行维修责任。 7. 承租方须按政府规定自行办理消防报备、污水排放(处理)、工商证照申领及租赁备案等手续。承租期间产生的维修费、管理费、水电费、排污费、卫生垃圾费、联防费、消杀防疫费、网络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均由承租方按有关管理机构规定标准承担。 8. 承租方为标的物业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9. 承租方需按照属地相关政策管理规范出租标的,如发生信访维稳等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

10. 受客观条件及认知差异所限,出租方无法穷尽所有不利因素。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及参与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