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点评
命中关键词
📋 项目信息
📄 详情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林头低沙片区地块(十三)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 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定于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林头低沙片区地块(十三)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
2. 交易类别:出租
3.
4.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9-01至2034-08-31
5. 免租期:无
6.
7.
8. (1)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50%
9. 意向人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10.
11. 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2.
13. 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2时00分
14.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2时00分
15. 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6. 竞投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17. 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0时00分(不包括延时)
18. 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9. 每次最低加价幅度:100.00元/亩/年
20. 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1,000.00元/亩/年
21. 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2. 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3.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4. 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5. 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租期8年,起租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 林头低沙片区地块(十三)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033亩,其中约有0.2549亩属2024年土地利用现状耕地,有0.1760亩属国土空间规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其余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在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前不能硬底化地面,不能用于废品回收站、建筑材料堆场或加工场、竹木堆场、停车场、休闲农庄、餐饮、厂房仓库等非农用途场所。
3、 租赁期限内,如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或政府需对该地块进行开发或者发生征收、征用的,该地块租赁合同即行终止,承租人(单位)保证无条件于合同终止日前自行完成搬迁工作,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无需对承租人(单位)作任何补偿。 4、 租赁期内,若需在低沙地块搭建建(构)筑物的,承租人(单位)将依法依规向上级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审批批准后方可搭建。没有上级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承租人(单位)承诺不会变相搭建建(构)筑物用作出租居住。在离河道5米范围内,不得搭建任何(构)建筑物(包括竹棚)。
5、 租赁期内,承租人(单位)保证不会掠夺土地泥土资源,不会在地块上堆放垃圾、建筑垃圾、废旧物料,不会堆填淤泥,涉及耕地部分,优先用于种植粮食和棉、油、粮、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种植。
6、 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措施。
7、 涉及低沙地块的相关一切报批手续(包括用水、用电)均由承租人(单位)自行办理,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支出亦概由承租人(单位)承担。 8、 租赁期届满,该租赁土地范围内地上搭建的构(建)筑物和投入的基础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和破坏(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的除外)。 9、 承租人(单位)如有违反任一规定的,视为承租人(单位)放弃中标资格/租赁权利,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低沙地块,承租人(单位)将按合同期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诺按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要求恢复地力或作出其他补救措施。
26. 镇级部门联审意见:无
(二)资产信息
1. 资产名称:林头低沙片区地块(十三)
2. 资产编号:771871090Z0293
3. 资产类型:农用地
4. 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 资产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低沙土地
6. 资产建筑面积:无
7. 资产占地面积:1.6600亩
8.
9. 瑕疵情况:无。
10. 资产重要情况说明:无。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