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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广场地下三层B3110车位
房屋面积:12.5 平方米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AA2026RD1028446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
标的名称
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广场地下三层B3110车位 标的类别 其他 停车位 出租用途 车场车位 (停车位)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10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本次挂网租金含管理费 标的面积(总面积)
12. 5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2年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平方米)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1、 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及相关文件签署。
2、 租赁保证金为合同期末年末月2个月租金。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租赁车位按合同起租日甲乙双方对场地现场交接的现状交付,乙方已充分了解该租赁车位现状;同等条件下同车位原承租方或实际使用人享有该物业优先承租权。
2. 出租标的物不能整体转租、整体委托管理。
3.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期末年末月2个月租金。
4. 如承租方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或承租方违反有关合同条款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保证金元不予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 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所承租车位的原有设施、地面的固定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携离。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交易保证金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2200.00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意向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是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1.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 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交易保证金。
序号 资格条件 意向方承诺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的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4. 意向承租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4234568
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doc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模板.doc 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模板.doc 特别声明 1、 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