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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每日更新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便民服务用房自编102房 🏷 实为办公厂房商铺等 (mark_1783616871798)
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办公 发布: 2026-09-07 采集: 2026-09-0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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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 车场

📋 项目信息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便民服务用房自编102房
挂牌价1250.0
挂牌开始日期2026-09-07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8 17:00:00

📄 详情内容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便民服务用房自编102房

挂牌价格1250.0
公告开始时间2026-09-07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26-09-18 17:00:00
发布方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面积:10.0 平方米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5658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便民服务用房自编102房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办公 挂牌价格 1,25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挂牌价格含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1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32月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5]5034号

2878. 74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5658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停车场便民服务用房自编102房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办公 挂牌价格 1,25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挂牌价格含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1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32月 免租期限 无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5]5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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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黄小姐 13802419730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 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 评审地点:

3. 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 评委会评委人数:

5. 评审规则说明:

6. 成交推荐名额: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1. 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 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 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

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