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点评
场地整治要求:场地按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协调水电供应并投入资金参照出租方提出的整治标准(详见附件《桥下空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参考图集》),出具整治项目的设计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对固定基础设施进行整治建设,包括:地面平整、场地围蔽(场地出入口及临主干道一侧,需加建绿植围蔽)、桥墩防护、排水排污设施、视频监控设施、水电、消防设施、照明设施等,折旧年限6年,即以上建设在合同期内折旧完毕,合同期满后出租方无偿接收场地。合同约定以外的改造也需经出租方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同意实施的,出租方可随时要求拆除,拆除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场地整治及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充电桩、运动场、停车场、摆放物品业态的场地需在经营前出具;特殊业态的场地需在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相关风险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所有场地整治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论合同因自然到期而终止,还是因不可抗力、出租方提前收回经营、承租方违约等各种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的改造均不予赔偿和补偿,出租方无偿接收场地(详见《场地委托管理使用协议》)。
命中关键词
📋 项目信息
📄 详情内容
出租广州市黄埔区增天高速K36金田隆互通立交桥下地块(天鹿北路东侧)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41247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黄埔区增天高速K36金田隆互通立交桥下地块(天鹿北路东侧) 标的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其他 (停车场、临时摆放物品(详情请见合同及附件《安全协议书》)) 挂牌价格 216,000.00元/年/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1200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出租面积(计收租金面积)12000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无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 0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41247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黄埔区增天高速K36金田隆互通立交桥下地块(天鹿北路东侧) 标的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其他 (停车场、临时摆放物品(详情请见合同及附件《安全协议书》)) 挂牌价格 216,000.00元/年/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1200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出租面积(计收租金面积)12000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无免租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 0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李生,电话18988934563,交底后需签署《场地交底确认书》。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 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 评审地点:
3. 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 评委会评委人数:
5. 评审规则说明:
6. 成交推荐名额: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承租方按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