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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 每日更新
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出租 🏷 投入产出一般 (normal) 已过期
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平台 网上竞投 发布: 2026-08-04 采集: 2026-08-05 1

💡 专业点评

若竞得人非原使用人,则新竞得人需向原使用人支付72300元的装修补偿款

命中关键词

停车 车场

📋 项目信息

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出租
权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联达集体经济组织
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
交易底价5000 元/年
交易保证金50,000.00元
报名截止日期2026-08-10 12:00:00
交易状态正在报名
租赁期限3年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9-01至2029-08-31

📄 详情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联达集体经济组织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交易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联达集体经济组织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出租项目
省平台交易编号J02-N1440604747064790R-20260727-000001-0
交易编号scq-202608-228
温馨提示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 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联达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定于2026年08月11日 10时00分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联达集体经济组织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出租

2. 交易类别:出租

3.

租赁期限3年

4.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9-01至2029-08-31

5. 免租期:无

6.

交易底价5,000.00 元/宗/月(大写:伍仟元整)(不含税)

7.

交易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8. (1)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缴交一个季度租金(含农民失耕生活补偿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合同按金以中标价为准)。
(2)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时间根据合同要求时间收取

9. 意向人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10.

租金递增方式

11. 租金收取方式:按月

12.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2时00分

13. 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2时00分

14.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2时00分

15. 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6. 竞投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17. 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0时30分(不包括延时)

18. 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9. 每次最低加价幅度:50.00元/宗/月

20. 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500.00元/宗/月

21. 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2. 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3.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4. 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5. 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租金含每月 1500 元/㎡的农民失耕生活补偿费;

2. 租金不包含税费,由竞得人支付给权属人税费;

3. 竞得人需将合同按金单保管完善如有遗失,需要村委出具资料证明的,则另收取原合同按金单数额的10%或1000元封顶的手续费; 4. 合同期内,如遇上级政府征用进行开发的或市政规划改变或村头村及本经济组织对该片区有发展需求(建设、改造、出让等),本合同项下租赁之物业需拆迁或拆建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项目权属人、竞得人均应无条件服从,项目权属人不作补偿给竞得人,不计息退回保证金给竞得人。竞得人应在项目权属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搬迁完毕,否则项目权属人可强行清场,所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 由于本物业的装饰装修翻新工程是由原使用人出资投入,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该物业的装饰装修价值为人民币柒万贰仟叁佰元整(72300元)。若竞得人非原使用人,则新竞得人需向原使用人支付72300元的装修补偿款,该费用需要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完成支付,并向物业所有人报送相关完成支付的依据,经原使用人确认后才可签订租赁合同。

26. 镇级部门联审意见:无

(二)资产信息

1. 资产名称: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

2. 资产编号:747064790J0153

3. 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 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工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 资产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水厂路停车场

6. 资产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7. 资产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

8.

产权情况全部

9. 瑕疵情况:详见附件

10. 资产重要情况说明:无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未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 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佛山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 其他条件:1.未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 未拖欠佛山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 其他条件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租户具有优先竞标权;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营异常的法人、自然人以及高污染、易燃易爆的高危企业;

5. 中标方与实际经营者必须一致 (单位以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准),中标方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若中标方转租分租行为经业主核实后,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相应保证金,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佛山市农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