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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3 每日更新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园林部空地及依山楼一层公开招租项目 🏷 本地化使用(驾校/堆料/旅游/洗车/工业配套/大车) (mark_1785960534974)
深圳阳光租赁平台 办公写字楼,其他 发布: 2026-10-22 采集: 2026-10-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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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 车辆

📋 项目信息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园林部空地及依山楼一层公开招租项目
面积532.00平方米
交易底价51002.00元/月
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后续按每年租金递增后价格计算),租赁期满且意向承租
报名截止日期2026-11-04
租赁期限5.00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10-22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4 18:00:00
出租用途办公

📄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园林部空地及依山楼一层公开招租项目
租赁用途办公写字楼,其他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依山楼(武警楼)
租赁面积532.00平方米
租金底价51002.00元/月
租赁期限5.00年
资产类型房产建筑物
交易方式公开进场招租
项目状态正在报名 报名截止:2026-11-04 18:00:00
项目编号JC002605201
projectName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园林部空地及依山楼一层公开招租项目
projectCodeJC002605201
leaseUseType办公写字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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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_content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002605201

项目名称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园林部空地及依山楼一层公开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11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 依山楼(武警楼)一层租赁项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依山楼(武警楼)

2、 园林部空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园林部空地

面积/数量

1、 依山楼(武警楼)一层租赁项目:532.00平方米

2、 园林部空地:2427.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3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1,002元/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1%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1、 依山楼(武警楼)一层租赁项目:办公;

2、 园林部空地:商业用地(仅限用作网球场、羽毛球场);

履约条件

1. 能源费用及垃圾清运费:

①水费标准7.49元/立方米,电费标准:1.18元/kwh,均为不含税价,如遇政府调价则同步调整。

②水、电费为由出租方代收代支,向意向承租方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发票意向承租方需承担税金。

③垃圾清运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清运公司处理所有垃圾(含餐厨、生活等),严禁投放至酒店垃圾清运点或公共区域。

2. 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后续按每年租金递增后价格计算),租赁期满且意向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3. 装修改造:

①如装修改造,意向承租方需承诺1)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外观;2)将装修图纸等材料报出租方审批。

②为有效防范因过度填土或地面平整引发的水土流失及雨季泥沙冲刷问题,在将银湖园林部空地改造为网球、羽毛球场时,严禁采取大规模填挖土方平整土地的方式。项目建设应因地制宜,采用“退台”工艺进行施工建设。 ③如需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出租方可配合提供权属说明等必要材料。如未获批准或期满后无法延续,意向承租方须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状,相关费用自担,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4. 证照与合规:

①意向承租方须在开业前,依法取得与经营范围相适配的各类经营许可证照。逾期未取得,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②意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园林部场地及依山楼一楼平面图》界定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越界经营。同时,意向承租方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责任:一方面,严禁对毗邻的银湖山郊野公园山体造成任何形式的生态破坏或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确保不阻碍行人及车辆的正常通行。

5. 安全生产管控:

①意向承租方为租赁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②须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保,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及设备须符合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须提前向出租方书面报备,并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③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出租方有权不定期对租赁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意向承租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对可能直接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承租方局部或全部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

④因意向承租方管理不善或应急不当引发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此导致出租方被追责、索赔或处罚,意向承租方须全额赔偿出租方损失,并承担出租方支出的全部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6. 重大违约及合同解除:

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均构成重大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①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抵押租赁场地,或以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名义变相转租。 ②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出租方现有或规划中的餐饮、客房等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商业活动,经书面警告后5日内未纠正。 ③逾期支付租金、能源或其他应付费用,经催告后5日内仍未付清的。 ④未在开业前取得必备经营许可证照,且逾期超过30日仍未取得。 ⑤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在责令停业整顿期间擅自恢复经营。

⑥违反环保规定,造成土壤、水源严重污染或山体生态破坏的。 ⑦因经营或管理问题引发群体性投诉、重大负面舆情或行政处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消除影响,致使出租方声誉严重受损的。 ⑧未经批准擅自搭建永久性建筑或临时建(构)筑物,且经书面通知后15日内拒不拆除。 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关闭,导致无法继续履约。 ⑩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行为,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7. 退场要求:

①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意向承租方须在15日内清空场地内的所有物品、设备及临时建筑,将物业恢复原状(出租方同意保留的除外)。 ②如空地上曾铺设运动面层(如塑胶等),意向承租方须自费清除。 ③完成上述全部义务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清场或未完成修复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1.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