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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竹园坑山塘地块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 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定于2026年07月30日 15时00分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竹园坑山塘地块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
2. 交易类别:出租
3.
4.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8-06至2031-08-05
5. 免租期:无
6.
7.
8. (1)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9. 意向人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10.
11. 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2.
13. 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2时00分
14.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2时00分
15. 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6. 竞投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5时00分
17. 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5时30分(不包括延时)
18. 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9. 每次最低加价幅度:150.00元/宗/年
20. 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1,500.00元/宗/年
21. 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2. 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3.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4. 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 资产用途仅限于水产养殖(不得养殖上级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禁止养殖的水产品,必须遵守区、镇有关畜禽养殖和河涌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 该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属一般农用地。未经批准禁止以下行为:填埋填土;对地表进行硬底化;搭建建(构)筑物;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用于建设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或其他堆场;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鱼塘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如出现非农行为,必须无条件整改。
4. 该项目原合同于2026年8月5日到期,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原租户可申报潜在优先承租权{应提供原合同(有合同编号)正文第一页和最后一页、身份证正反面(或法人营业执照)上传系统里(用手机拍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潜在优先承租权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股权证上传系统里(用手机拍照)。
5. 按占地面积7亩计算租金。该资产的占地面积为约数,成交后不再实测。
6. 合同期限5年,从2026年8月6日至2031年8月5日,无免租期。租金为不含税。租金不递增。租金按年支付,租金于每周期前5天付清(遇节假日可顺延)。
7. 水和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只负责协调。
8. 出租方以土地现状进行出租,租赁起止日期按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
9. 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者上级政府实施征地拆迁,或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情况,我集体经济组织愿意征用或改造该场地和物业,经提前三个月内通知承租方(具体以上级征地拆迁或改造通知为准),承租方必须无条件离场,双方不作任何补偿,租金计至离场日。因拆迁、征用所得补偿和其他政策性内支持均属于出租方,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如因搬迁造成的误工、装修等一切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6. 镇级部门联审意见:无
(二)资产信息
1. 资产名称:狮山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竹园坑山塘
2. 资产编号:69811472XZ0007
3. 资产类型:农用地
4. 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 资产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莲子塘村湖塘口组集体经济组织竹园坑山塘
6. 资产建筑面积:无
7. 资产占地面积:7.0000亩
8.
9. 瑕疵情况:详见披露表。
2. 资产用途仅限于水产养殖(不得养殖上级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禁止养殖的水产品,必须遵守区、镇有关畜禽养殖和河涌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 该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属一般农用地。未经批准禁止以下行为:填埋填土;对地表进行硬底化;搭建建(构)筑物;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