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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安悦路72、
74、 76号琶洲塔公交总站大楼物业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0075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
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安悦路72、
74、 76号琶洲塔公交总站大楼物业
标的类别 房产、土地 出租用途 其他 (证载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站场)及政府部门核准的相关用途。)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95,610.68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包含税费,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无管理费。 标的面积(总面积)
2172. 97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2年 免租期限 6个月,采用“每年免租2个月、3年累计满6个月”方式免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2617号;穗规建证【2016】1572号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站场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物业产权持有人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物业地上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明,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261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16】1572号),根据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深化物业资源整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站场函〔2021〕211号)等相关文件,物业已移交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拥有完全使用权。
出租标的正在办理房产证,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出租范围为租赁物业范围内场地及不可移动的建(构)筑物和设施。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使用,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出租方不保证承租方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0075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
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安悦路72、
74、 76号琶洲塔公交总站大楼物业
标的类别 房产、土地 出租用途 其他 (证载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站场)及政府部门核准的相关用途。)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95,610.68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包含税费,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无管理费。 标的面积(总面积)
2172. 97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2年 免租期限 6个月,采用“每年免租2个月、3年累计满6个月”方式免租。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2617号;穗规建证【2016】1572号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站场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物业产权持有人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物业地上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权属证明,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261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16】1572号),根据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深化物业资源整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站场函〔2021〕211号)等相关文件,物业已移交出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拥有完全使用权。出租标的正在办理房产证,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