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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 每日更新
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及其附带铁棚和空地交易公告 🏷 实为办公厂房商铺等 (mark_1783616871798)
广州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平台 招标公告 发布: 2026-07-03 采集: 2026-07-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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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 停车

📋 项目信息

📄 详情内容

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及其附带铁棚和空地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61251
温馨提示

1.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

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 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受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石塘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 2026-07-16 日 10:00 时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对花都区 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及其附带铁棚和空地 资产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附带铁棚(单元号:01);

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 附带空地(单元号:01); 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单元号:01); 新雅街石塘村联社邦盛一路12号厂房(单元号:顶楼铁硼);

(二)资产类型:1、厂房(单元号:01);

其他用地(单元号01); 厂房(单元号:01); 厂房(单元号:顶楼铁硼);

(三)占地面积:1、约154.17平方米(单元号:01);

约3559.67平方米(单元号01); 约2976.63平方米(单元号:01); 无(单元号:顶楼铁硼); 建筑面积:1、约154.17平方米(单元号:01); 无(单元号:01); 约5753.60平方米(单元号:01);
约5753.60平方米(单元号01); 约1926.25平方米(单元号:顶楼铁硼);

(四)经营用途:厂房、空地临时停车卸货,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邦盛一路12号;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石塘(联社)LX20260010;区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61251)

(一)合同年限10.00年(预计从2026-07-22到2036-07-21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120000.00元/宗·月                                 ;

(四)收益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6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否;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2000.00元/宗·月。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2000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一、经核,此处当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规划都是建设用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建设。土规:城镇用地。控规:工业用地。
二、其他要求1、征收补偿分配方式: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三旧改造、工业聚集区更新改造项目乙方租用厂房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除经营者损失费以及搬迁费归承租方外,其他所有补偿均款归出租方所有。

2、 该地块属禽畜禁养区,不得圈养鸡、鸭、鹅、猪、狗、牛、羊和白鸽等禽畜。

3、 签订合同时需要交纳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 电子公开竞投不设优先权。

5. 先交租后使用,租金按月收取。

6、 无噪音无污染。

7、 甲方收取的租金为资产经营使用权的不含税价,甲方提供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依法生产经营。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房屋商铺租赁税、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