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点评
瑕疵情况:该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是水泥路面,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命中关键词
📋 项目信息
📄 详情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北张组集体经济组织西樵社区北张经济社樵华西路路边21个车位出租 简易竞投交易公告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和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简易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 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北张组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社区北张组集体经济组织西樵社区北张经济社樵华西路路边21个车位出租项目组织竞投,该交易模式的交易项目长期对外发布,直至确定竞得人、挂网周期结束或者项目权属人申请撤回为止。项目在交易公告发布期间,项目竞投结束前,竞投意向人均可报名。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投开始后,一旦有人报价,即进入48小时倒计时,倒计时内其他竞投意向人都可以报名并按照本项目的竞投规则进行报价。
建议竞投意向人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等操作,避免无法报价竞投。本项目采用简易竞投方式组织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
2. 交易类别:出租
3.
4.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6-01至2030-12-31
5. 免租期:无
6.
7.
8. (1)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9. 意向人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10.
11. 租金收取方式:按年
12. 挂网周期:12个月
13. 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0时00分
14. 竞投开始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时00分(竞投人可出价开始时间)
15. 预计竞投时长:48小时(第一位竞投人的报价时间起计算)
16. 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7. 每次最低加价幅度:325.50元/宗/年
18. 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3,255.00元/宗/年
19. 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0. 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简易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1.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乙方承担税费
22. 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 镇级部门联审意见:无
(二)资产信息
1. 资产名称:西樵社区北张经济社樵华西路路边21个车位
2. 资产编号:786498989J0177
3. 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 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 资产地址:西樵社区北张经济社樵华西路路边
6. 资产建筑面积:235.62平方米
7. 资产占地面积:235.62平方米
8.
3. 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 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 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 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