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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每日更新
海洲村中兴大道北3号之1地块竞投公告 🏷 未测算/信息模糊/不看好/重复流拍 (mark_1785960133694)
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平台 竞投公告 发布: 2026-09-30 采集: 2026-09-30 1

💡 专业点评

地块一仅用作体育文体配套建设、便民商业服务及赛事配套服务;地块二用作配套停车服务

命中关键词

地块 停车

📋 项目信息

权属单位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
占地面积16.8000 亩
建筑面积0 亩
交易底价336000.00 元/宗·年
交易保证金100000
报名截止日期2026-10-08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8日
租赁期限15年
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7年2月1日 至 2042年1月31日

📄 详情内容

海洲村中兴大道北3号之1地块竞投公告

项目编号古镇镇海洲村(村委会)LX20260081
发布时间2026-09-30

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市交易编号古镇镇集资竞20262077
附件链接  中兴大道北3号之一地块招标方案  土地租赁合同

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民委员会定于 2026年10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对海洲村中兴大道北3号之1地块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洲村中兴大道北3号之1地块

(二) 资产标的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海洲初级中学东面、南面地块 200007012001-01-0002 中兴大道北3号之1

16. 8000 亩 0 亩

336000. 00 元/宗·年 海洲初级中学东面、南面地块 商服用地 地块一仅用作体育文体配套建设、便民商业服务及赛事配套服务;地块二用作配套停车服务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15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2027年2月1日 至 2042年1月31日;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否;

(六)免租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七)交易底价:336000元/宗·年 最低加价幅度:1680 元/宗·年;

(八)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 ;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168000 ;

(十)租金递增情况5年后变租,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5.0000   ;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季;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1、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向海洲村缴纳首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定金的数额以投得地块的3个月租金金额为确定准则,具体金额将根据中标地块的实际租金计算得出。

2、 地块一主要用作体育文体配套建设、小部分用地用于便民商业服务及赛事配套服务;地块二用作配套停车服务,若中标方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地块用途,将被视为根本违约行为,海洲村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 租赁期间,严禁在地块内搭建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厂房、仓库等。经海洲村书面审批同意后,中标方可在地块一小部分范围内设置用于集市商铺、观赛看台用途的集装箱设施。集装箱布设及改造方案须先行提交海洲村审核,并由中标方自行向属地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备案手续。

若相关政府部门认定(含集装箱改造设施)属于违章建筑,中标方须自行承担全部拆除费用;逾期不拆除整改的,视为根本违约,海洲村有权据此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及设施无偿归海洲村所有,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 4、 租赁期间,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租赁物内进行或利用租赁物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亦不得进行不道德的活动。如因此被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部门查处,海洲村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该行为将被视为中标方根本违约,中标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海洲村仅按签约前的土地现状交付地块,中标方需确保改造后的场地与相邻地块保持同一水平面,避免出现高低差或台阶式落差。 6、 租赁期间,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海洲村开展各类赛事直播相关工作,在篮球公园入口处免费提供场地用于海洲村举办的赛事直播。 7、 租赁期间,中标方负责地块内排水系统的建设,包括落实雨污分流、设置三级化粪池,并承担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安装和接驳工作,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中途退租时,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自动归属海洲村,中标方不得拆除或主张任何权益,并须配合海洲村完成水利设施的权属变更及使用主体过户等相关手续。

8、 中标方在开展停车收费经营前,须自行完成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全部必要的经营备案手续,办理收费公示牌及税务票据,所有相关证照的办理费用、年检责任均由中标方独立承担。若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进行收费经营,海洲村有权关停场地并解除租赁合同。 9、 租赁期内,中标方是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中标方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 10、 租赁期间,中标方需负责做好环境卫生维护工作,禁止占道经营,严格执行门前三包政策,不得随意乱堆放物品。

11、 租赁期间,中标方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办理营业执照